(布城13日讯)书记沈可婷在蚊型脚车8死案中被判罪名成立及入狱6年和罚款,上诉庭择定于明年3月31日聆审其上诉。

本案今日由上诉庭副主簿官诺卡米拉主持案件管理,沈可婷的其中一名代表律师雅思敏稍后受询时,确认上述的日期。

她说,法庭也谕令双方最迟在明年3月16和17日呈上他们的书面陈词,以进行最后一次的案件管理。

沈可婷的其他代表律师哈温德吉星和法依扎也出席本日的案件管理程序,控方代表是莫哈末费鲁兹副检察司。

4月18日,上诉庭批准沈可婷就她的罪成裁决及入狱6年和罚款6000令吉的刑罚,提出上诉。

上诉庭也批准沈可婷暂缓执行入狱及罚款刑罚的申请,以及允许她在上诉期间,以1万令吉外加一名担保人保外。

高庭法庭拿督阿布峇卡是在4月13日推翻推事庭的无罪释放裁决,改判沈可婷罪成,除了上述两项刑罚,他也谕令吊销沈可婷的驾驶执照3年,以及若她无法缴还罚款,则须以坐牢6个月取代。

控状指出,事发时22岁的沈可婷于2017年2月18日凌晨3时20分在新山内环公路疏忽驾驶,导致8名年介13至16岁的少年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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