希盟和国盟正角力组织联合政府,有人则提倡筹组大联合政府。惟净选盟认为,大联合政府恐导致权责不清,缺乏必要的监督与制衡。

净选盟认为,大联合政府有数项弊端,不如增强国会的监督职能,落实适当的分权机制,既能增加代表性,也促进政党竞争与问责。

净选盟昨天发表文告指出,目前所倡导的“团结政府”,更精确的说是大联合政府,就是涵盖各个党派,即希盟、国盟和沙砂政党,这意味所有政党将会纳入执政阵营。

大联合政府有三大弊端

净选盟表示,这样一来,大联合政府有三大弊端。其一,政府将会囊括各政党,使得政府更加臃肿,这不符合公民想要削减内阁阵容的目标。

其二,是国会不再发挥监督与制衡的作用,因为所有政党议员若不是内阁成员,就一定是支持政府的后座议员,“这导致国会更少的监督和制衡。”

其三,由于各阵营之间分歧很深,大联合政府没有明确的目标和凝聚力,正如喜来登政变之后的32个月,执政党及部长之间没有合作,反而相互批评。

净选盟提出以下多项方案,认为可以达致增强“代表权、竞争和问责的目标”:

设立影子内阁

一、由希盟或国盟领导政府,其他政党设立影子内阁,并提供相应的薪水、资源和资讯。

二、国会的小党派有三个选择:1,联合政府的次要伙伴;2.在野党,但与执政阵营签署信任与供应协议(CSA);3.完全的在野党。

三、联合政府:不管是希盟或国盟,可以争取国阵成为其联合政府的首要伙伴,或争取沙砂政党为其次要伙伴,或争取后者签署信任与供应协议(CSA)。

四、不管联合政府的议席是占议会逾半,还是成立少数派政府,凭靠信任与供应协议获得在野党支持掌政,这样的政府都符合《联邦宪法》第43(2)(a) 条文的要求。

部长最多27名

五、政府内阁的人数不应该超过国会下议院议员人数的25%,这意味最多只能有55名部长与副部长,其中部长最多只能有27名。

六、各个部长会受影子部长监督,而影子部长必须享有半薪,但没有津贴;并配置政策研究员。

七、各个部门也会有对应的国会特选委员会,其成员为执政党议员和在野党议员,并配置政策研究员。

八、各个国会特选委员会的主席和副主席都享有若干比例的部长薪资,但少于影子部长的薪资。

九、每个国会议员,除了议长、副议长、部长、副部长、影子部长,都会分配到至少一个特选委会。

总的来说,每个部门都有五个议员在职,部长和副部长是属于行政,而影子部长、特委会主席和副主席则是属于议会。

如果政府有27名部长,这意味总共有135个议员涉及其中,其中54人是行政单位的正副部长;议会的部分是,27人为影子部长,54人为跨党派特选委会成员。

净选盟呼吁统治者会议、政党、学术人员、民间组织、企业界、专业组织考虑以上的方案,以避免大联合政府所带来的一些非预期的结果。(当今大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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