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5日讯)隆市警方分两个阶段展开的“遵守道路交通法令行动”中,首个阶段共开出17万4390张罚单,第二阶段则有9万2262张罚单,罚单当中以阻碍交通罪行高居榜首。

隆市总警长拿督阿劳丁昨晚发文告说,在首个阶段行动的罚单中,阻碍交通罪名的罚单有14万3673张,至于第二阶段行动中则有7万2301张罚单。

他说,首个阶段行动由今年7月3日至31日,第二阶段行动则从9月15日至29日,警方的取缔焦点为7大交通罪行,即阻碍交通、在黄格内停车、把车停在行人道、涉及本地人或外国人没有驾照驾驶、闯红灯、车牌不合格(肮脏∕模糊/搞花样)及其它罪行。

他说,在首个阶段行动中,有309人因涉及刑事或交通罪名被捕,第二阶段则有172人被捕。

鉴此,阿劳丁说,隆市警方将全面执法继续进行这类取缔行动,并劝告公路使用者遵守交通条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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