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26日讯)交通部长陆兆福说,大马航空委员会(MAVCOM)所接获但未解决的申请或投诉,在并入大马民航局(CAAM)后由民航局接手,且会继续处理解散前所面对的法律诉讼。

他说,2024年大马航空委员会(解散)法案修正的14项条款,包括第8条阐明,航委会所接获却未完成的申请与投诉,将转介民航局。

他说,这项修正旨在确保服务管理的延续性,比如空路航权申请、航空服务执照(ASL)、航空服务准证(ASP)、机场营运商准证(AOL)和地勤执照(GHL),还有航空公司相关的投诉,将由民航局全面接手。

“废除航委会的功能并限定于民航局,将提高民航服务传递系统的效率,特别是服务方面的许可证。”

他今日在国会下议院提呈上述法案二读时这么说。

此外,陆兆福说,修正第9条款旨在增设条款,在法案生效日期前个人持有的任何执照或许可证,或分配给个人的国内或国际航线的空路航权,将予以豁免。

有鉴于此,他说,在航委会并入前已获得空路交通航权、ASL、ASP、AOL或GHL的航空公司、跑道与机场营运方,在上述法令颁布先报后依然有效,确保我国的航空服务不受影响。

他说,第11(a)条款则阐明,在上述法令下受委的航委会成员,将终止担任所属职位。

“11(b)则阐明,在法令生效起的两年内,除了交通部秘书长之外,航委会其他成员禁止以合约制效力,或展开或从事以航空业营利为目的的生意或相关活动,除非获得部长的书面批准。

“至于第12条款,旨在增设条文,以便航委会解散后继续对其展开的法律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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